| 索引号 : | 000014349/2026-00304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03:57 |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西藏自然资源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独立核算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承担的主要职能为:承担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研究和国土资源规划课题咨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等用地报批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及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的事务性工作;管理自治区土地学会,负责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相关中介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研讨、资格评选等行业管理事务性工作;管理自治区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负责土地估价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全区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裁定和实施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变更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管理、统计分析、评价监测等地籍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耕地、林地、草原等其他不动产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事务性工作;协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工作及组织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培训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资源、不动产权属纠纷调查和调处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统一配号、统一定制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全区不动产登记法规、规章的调研、论证和研究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区自然资源厅开展全区不动产登记的组织实施、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事务性工作;承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有5个,为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勘测科、调查登记科、土地整治科、法律事务科,以上内设机构均纳入部门预算。
三、单位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为二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032.82万元,比上年增加859.76万元,增长73.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支出预算2032.82万元,比上年增加859.76万元,增长73.29%,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1个项目,单位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单位基本支出1204.73万元,较上年增加31.67万元,增长2.70%;项目支出828.10万元,较上年增加582.96万元,增长237.80%。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业务工作量需求,同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一年度和本年工作计划,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安排629.61万元,采购项目2个,为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专项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审查。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29.6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183.8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资金828.1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单位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专项工作 | 313.78 | 完成日常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技术预审查,减少补正次数,提高用地组卷质量和效率;开展全区建设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形成抽查结果通报;开展用地“保姆”服务,提高重大项目用地报批质效。 |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审查 | 348.00 | 按时完成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土地勘测定界等技术审查工作,支撑服务用地要素保障,助力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 :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